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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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法第四章对录取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

第四章采用

第二十一条采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阶层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时,采用公开考试、严格的考察、平等的竞争、选拔采用的方法。

民族自治地方按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少数民族的考生进行适当的考虑。

第二十二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可以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设置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参加公务员考试,除必须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准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以下人员不得作为公务员录用。

(一)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过公职。

(三)有法律禁止录用公务员的。

第25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二十六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发表招募公告。在招聘公告中,必须写明招募的职位、名额、考试资格条件、考试所需的申请资料以及其他考试注意事项。

招录机关要采取措施,方便公民考试。

第二十七条招募机关根据考试资格条件审查报考申请。考生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第28条公务员录用考试以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不同的职务类别分别进行设定。

第二十九条招聘机构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试资格的复审、考察、健康检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状况和健康检查结果,提出并公示录用预定人员的名单。

公示期满后,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录用预定人员名单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工单位将招工人员名单上报省级或设置区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63?认可。

第三十一条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可以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简化程序,采用其他评价方法。

第三十二条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届满合格的,就职。不合格的情况下取消录用。

公务员的录用形式、公开募集、选拔、转职等。

公务员政审录用前根据单位的安排,一部分单位在政审后马上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新员工入职,但一部分单位速度较慢,政审结束后,通知录用可能需要2个月左右。但是,一般来说,意味着政审通过后会被采用。招募公务员的流程如下。

(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考试指南、职表、考试大纲并理解。

(二)根据自己的条件和愿望,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三)在网上申请,支付费用确认,打印考试证。

(四)参加笔试。

(五)参加资格复审。

(六)参加面试。

(七)参加健康检查。

(八)接受考察。

(九)录用预定者的公示;

(十)采用审查?批准;

(十一)解除以往的劳动人事关系,转移个人档案。

(十二)上班至录用单位(签订服务年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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